学员天地
发布时间:2018-11-02
30日上午,局长班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课堂,即学员自主课堂。课堂上,海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刘太法讲授了“从敏感热点问题的应对谈维护社会安全”一课。刘主任的讲课绘声绘色、富于激情,他的“以人民为中心,处理矛盾纠纷”的理念在学员中产生了强烈共鸣。
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频发。而这类矛盾纠纷绝大部分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处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这既是原则立场问题,也是对群众的感情问题。为此,在处置工作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三要”:
一要关注群众合理诉求。许多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重大社会矛盾,群众的诉求往往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且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同情。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否则,就会面临社会輿论的巨大压力,陷入被动,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要关注群众直接利益。在当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面临着许多矛盾,部分企业可能面临着搬迁甚至关闭,部分职工可能面临着重新寻找工作,这其中就涉及到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我们妥善协调,精准处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要关注群众基本情感。人都是有感情的。许多矛盾纠纷当事人或信访人员都是普通群众,很多人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对有关政策法规不甚了解,这是完全情有可原的。我们决不能因此流露厌烦甚至不屑的情绪,而应以发自内心的敬重,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以逐步赢得群众的理解,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决不能因矛盾历史遗留而无所作为,决不能因矛盾暂无政策而一推了之,决不能因矛盾复杂难解而敷衍塞责,而应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学员 赵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