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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干部函授学院南通分院2008年秋季本科、大专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8-06-05 发布者: 阅读: 字号:[ ]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干部函授学院南通分院

2008年秋季本科、大专

招 生 简 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和工作骨干,经上级函院批准,2008年秋季在我市继续招收和举办江苏省委党校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和大专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具有本科或大专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

二、招生的专业、学制和学历

本科设经济管理、法律、公共管理三个专业,学制为二年半;大专设经济管理、法律两个专业,学制为三年。学员学籍均自20089月起算。

根据中共中央[2000]10号文件和中共江苏省委[2000]19号文件关于党校学历及其待遇的规定,江苏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班、大专班的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江苏省委党校干部函授学院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凡大专毕业者,均可报本科、并可免试入学。

凡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者可报考大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1、已具有大专学历者;2、获市(厅、局)级以上荣誉者;3、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4、具有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中级职称者;5、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在南通市委党校或各县(市)区委党校办理报名手续和大专考生复习班报名手续,整个报名工作于20089月底截止。垂询电话:80226928  80226990  80226924

报名时,需携带和缴纳下列材料和费用: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

2、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报名者如实填写;

4、缴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同一底版1寸照片6张,23张;

5、大专考试生缴报名复习(含资料)考务费和第一学期学费、教材资料费1050/生,免试生缴报名费和第一学期学费、教材资料费:本科1000/生,大专850/生。

五、大专入学考试方法、科目

大专入学考试科目:语文、政治、历史,由江苏省委党校干部函授学院命题、阅卷。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费、书费

学费按省、市财政厅(局)和省、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本科班每生每学期缴学费750元、缴教材资料费150元;大专班每生每学期缴学费600元、缴教材资料费150元。凡经单位批准报名或报考入学者,费用可由学员所在单位从干部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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