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江苏南通班2015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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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经中央党校批准,中央党校2015年继续在南通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生方式: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考生所在的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中央党校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按照招生条件对被推荐者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真正符合招生条件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28日止(1月26日至3月2日及双休日期间不办理),到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南通市教育路30号)办理报名。由于招生名额有限,报名额满为止。报名咨询:0513-80226807周老师、80226809方老师、13862966016樊老师。 信息查询与报考表下载:http://dx.nantong.gov.cn/col/col42959/index.html;http://www.ntdj.gov.cn/。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1.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一寸照片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表”)(到报名现场领取,A4纸,也可按规定要求从网上下载复制; 4张照片须贴在报考表上,另交2张同规格的照片);2.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中报考表一式四份,其他复印件均一式三份、并提交原件。 注意事项:1.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2.报考表一定要本人亲笔如实填写,其职级、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没有的项目填“无”,所有内容填定后不得修改。3.“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并写明固定电话;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员毕业档案。4.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报名考试需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此图像信息须用数码相机采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15年3月28日前到银河摄影(侨鸿国际底楼东侧)接收图像信息采集。 报名考试费每人600元(含报名、复习资料、考前辅导、考试费用)。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政治业务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7月发出,届时与本校联系自取。 七、培养费和教材费 每生每学年培养费8000元,教材、资料费600元,合计每生每年培养及教材费8600元。入学注册时可一次或分学年交清。 八、开学日期 2015年9月。
附件1: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5年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二〇一五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