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召开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何毅亭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副校(院)长王东京、甄占民、李季、谢春涛参加会议并作重点发言,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赵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郑良军等同志出席会议。
何毅亭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r\n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之间这样的时间节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于11月3日全文公布,时机特殊,意义重大。党校(行政学院)是提高干部队伍治理能力的重要阵地。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贯彻落实好《条例》,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着力提高学员的治理能力,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思维,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何毅亭指出,学习贯彻好《条例》,最重要的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取得更大成效。要持续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和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和全体学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努力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实际效果干在实处,得到广大学员和社会各方面肯定。同时也要看到,在深化教育培训、研究阐释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进一步提高“用学术讲政治”的本领,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讲清楚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指导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有效途径。要推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理性研究、学术性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工作,拿出更多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
何毅亭指出,党校姓党是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根本原则。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建设和校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要体现党校姓党要求,党校(行政学院)的精神气质同样要体现党校姓党要求。教学工作要聚焦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旗帜鲜明、大张旗鼓讲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大张旗鼓讲党的性质、宗旨、传统、作风;科研工作要持续推进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为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作出应有贡献;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管理工作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要求,按照建设政治学校、政治机关的要求,强化制度约束,注重抓细抓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校(院)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状况有了根本改观,教研人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要一如既往保持下去。
何毅亭指出,贯彻《条例》必须在落实党校(行政学院)主业主课上下更大功夫。围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教研部门要加强集体备课力度,一把手要把集体备课作为第一要务抓起来。要把组织和指导集体备课情况纳入教研单位领导班子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引导教研人员把主要精力用在主业主课上,鼓励开展与主业主课相关的学术研讨和社会调研活动。要在形成党性教育课程体系和推出党性教育精品课基础上,尽快编写出版《党性教育大纲》,不断完善党性教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何毅亭强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要走在前、作表率。校(院)各直属单位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抽出专门时间认真研读《条例》。要自觉与《条例》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新起点上开创校(院)工作新局面。
副教育长陈岩,教务部主任王成志,科研部主任林振义,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张志明,培训部主任王新堂,国际合作部主任董青,组织部部长史金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r\n \r\n第3期学员、北京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吴兵,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吕清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贺萍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校(院)秘书长、副教育长、副秘书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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