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推进新发展
——学习贯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综述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6-28

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出席校(院)长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结束后,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通过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党的旗帜下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重要使命,把会议精神贯穿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各地党委迅速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条例》颁布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后,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条例》和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福建、河北、甘肃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批示。河北省委高规格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明确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目标任务,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杨贤金先后两次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调研并主持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对贯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成都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工作。湖南、江西、安徽等地已明确将党校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内容。天津、山东等地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及时向党委报告会议有关情况,就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深入党校(行政学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现场办公会等,抓实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天津市还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条例》,针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解决建议进行研讨,天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落实《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作出答复。

  各级党校积极行动,主动担当努力作为。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时向党委报告会议情况,提出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校(院)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及座谈会、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青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铁道党校、大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召开座谈会,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条例》具体工作,要求把学习贯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推进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上海、海南等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了全省(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专题培训班。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通过中心组学习、部门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吉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条例》、讲担当、抓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哈尔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校(院)副处级以上干部撰写体会文章40余篇,为教职工配发《条例》辅导读本,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济南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第一时间召开了校(院)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及座谈会。成都、杭州、宁波等省(市)委党校计划在2020年1至2月期间,召开全省(市)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或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

  突出问题导向,推进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强化问题意识,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校(院)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基础设施等突出问题的强大动力。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围绕破解县级党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对全省145所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委汇报关于推动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全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统筹落实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队伍建设、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科研立项、项目审批、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浙江省委党建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将“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纳入2020年改革项目,探索建立符合党校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若干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积极做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筹备工作。四川省正抓紧制定《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目前已全面启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首轮评估。全面启动校园原址改扩建规划设计工作。云南省明确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合力推进全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彻底解决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学习贯彻氛围。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通过开展系统调研、拓展宣传渠道、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对会议精神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条例》及校(院)长会议精神氛围,切实形成有声有色的舆论引导。重庆、厦门、深圳等党校(行政学院)修订完善市、县级或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着力提升当地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水平。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还向区县党校(行政学校)下发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的通知,修订完善全市党校(行政学院)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通知》,督促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提出举办全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专题研讨班、开展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情况调研、修订完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并适时开展评估工作等贯彻意见,向各盟(市)党校(行政学院)印发通知。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校园网开辟专栏、《龙江党校报》增设专版,对《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进行集中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浓厚氛围。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利用报刊杂志、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广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通过编印《条例》学习资料,发放《条例》辅导读本,组织支部学习等,不断把《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下一步,各地还将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不断强化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政治责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还将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把会议精神贯穿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履行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重要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责编: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