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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09 发布者: 阅读: 字号:[ ]

       在“十二五”规划期行将结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启动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已经起势,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潜力巨大。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策应江苏沿海沿江发展新形势,搭建理论研究与服务实践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形成科学助推沿海地区发展合力,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的能力,更好地发挥课题对江苏沿海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下称研究院)特设立“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招标课题基金,用于资助沿海沿江发展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现将2014度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类型

        招标课题基金主要资助沿海沿江发展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资助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重点课题资助金额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金额1万元。重点课题必须按题申报,不得改变题意。一般课题原则上按题申报,在不改变课题方向和重点的情况下也可自行拟定题目。

       二、申报人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学术道德,学风严谨。

       2.熟悉沿海沿江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地方发展实际,能运用定性与定量等研究方法,对沿海沿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独到见解。

       3.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课题研究的经验和研究能力,并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从事研究。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三、招标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完成期限为一年,重点课题结题成果为1篇有地级市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意见的研究报告或1篇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般课题结题成果为1 篇有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意见的研究报告或1篇在CSSCI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类成果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具体、深入、客观,重点要放在对策、建议上,所提对策、建议必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成果必须将“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注有“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资助课题”字样和课题批准号。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需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认真填写《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课题投标评审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或邮寄(建议顺丰快递)至“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邮编:226019),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员。评审书及课题指南均可从附件中下载,亦可登陆“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网”(http://yhyjy.ntu.edu.cn)查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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