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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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南通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腾飞的关键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决胜期。在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伟大历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实施《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对于引导和组织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有南通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南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显著 “十五”时期,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宏扬求真务实精神,借助形势教育“十百千”工程和论坛、研讨会等各类载体,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创新理论,围绕“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实施,就“近代第一城”、“江海联动开发”、“南通接轨上海”、“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跨越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并产生了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较好地发挥了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为我市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五”期间,全市完成市“十五”社科规划课题29项,其中十五项为重点课题。开展热点、难点研究课题共138项,其中重点课题15项。完成省社科基金资助课题17项。“十五”期间,全市共计699项研究成果获市优秀社科成果奖,21项获省优秀社科成果奖(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20项)。2005年获省首届“应用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同时,张謇研究达到新高度,《张謇年谱》、《张謇的道德人格》、《传统与前瞻——张謇的经济思想研究》等一批本地学者专著的推出,及张謇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显示张謇研究正逐渐回归南通。在推进社科理论研究工作的同时,我市的社科人才也得到了锻炼,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社科人才122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61人,占我市社科人才总数的37.8%。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已成为全省社科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 “十五”期间我市社科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应看到,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南通“两个率先”的实践要求、与党和政府的决策需求、与人民群众提高人文素质的需要相比,还有许多差距,突出表现在:应用对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基础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的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培养相对滞后,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总的来说,“十五”期间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为“十一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十一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我市“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动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优势学科建设,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南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服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产生若干个具有南通特色、走在全省全国前沿、具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和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南通发展的优秀研究成果,造就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重大项目研究的领军人物。 三、“十一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 第一,在研究探索南通发展道路与发展特色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我市社科理论界要全面总结南通发展的历程和轨迹,认真总结南通人民推进思想解放、抢抓重要机遇、实现生产力大发展的历史经验,总结富有南通地方特色的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从而更深刻地理解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党中央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科学思考、与时俱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二,在对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攻关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要以南通“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科研主攻方向,结合全球背景、国家大局和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认真分析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提前对可预见的重大现实问题展开攻关研究,迅速及时地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自觉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道路。 第三,在研究和运用我们党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自觉地担负起研究、阐释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重任。当前,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学习研究宣传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联系南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客观实际,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全面腾飞目标的科学内涵,从多方面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研究阐释,不断推出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四,在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实施南通社科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社科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对中青年社科人才的重点扶持。切实加强社科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第五,在强化社科研究统筹协调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哲学社会科学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党委宣传部门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宏观协调与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社科联建设,更好发挥社科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深入推进各项基础性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生产力。市财政要不断增加投入,确保社科研究和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市社科基金在我市社科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十一五”期间要在提高管理水平,多出精品成果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四、实现“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设立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牵头,加强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工作,制定市哲学社会科学五年研究规划,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审定重大研究项目,统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设置,有效整合社科研究的各方面力量。加强内引外联,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动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及时向决策部门推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通过多种媒体,宣传研究成果。在重大课题研究中,实行学术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研究和联合攻关,推动项目研究与决策咨询相结合。 第二,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管理改革。制订“十一五”期间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方向和重点课题,提高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导向功能。改革项目评审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竞争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项目“入口关”。改革项目成果评价机制,实行成果匿名鉴定办法,划分成果鉴定等级,反馈专家鉴定意见,推行鉴定结果公示制度,严把成果的“出口关”。重视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以课题带队伍,努力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社科人才。把人才培养渗透到规划工作中,通过“十一五”规划课题的评审立项、经费资助、成果评价和宣传,支持扶持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科研骨干。以项目为支撑,采取理论培训、专题研讨、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等形式加大对社科理论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 第四、逐步增加经费投入。设立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基金。“十一五”期间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资助经费力争达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及其在南通的实践、南通“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有南通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理论等方面课题研究。各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资助力度。江海文化研究中心等学术团体也要逐步加大经费投入通过多种途径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五、2007年度社科研究规划资助基金申报要求及课题指南 “十一五”期间设立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基金,并将按年度开展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活动。现将2007年度基金资助课题有关申报要求公布如下: 1、申报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要关注时代特点,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南通市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和有南通特色、优势的理论研究。 2、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招标课题。每年资助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经费为20000元。资助一般课题15-2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设立招标课题,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及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重要实践经验和重大典型,进行理论阐释和概括提炼,由市委宣传部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约请专家或者向社会公开招标集中攻关。考虑设立立项不资助课题(35岁以下人员方可申请此类课题)。 3、《课题指南》中的课题条目,申报者一般要按题申报(指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条目是方向性的,申报者可据以设计具体题目。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内的,申报者也可申请自选题目。 4、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一般课题完成周期为一年。结项形式可以是2篇以上系列文章或调研报告(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应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或得到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重点课题完成周期1-2年,最长不超过2年半。结项形式以著作(须公开出版,并通过专家组验收,专家组由市委宣传部指定组成)或3篇以上的系列文章结项(至少两篇文章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经费的拨付办法是,全额资助课题分三期拨付。通过立项的,项目启动前拨付三分之一;项目通过中期审核后,拨付三分之一;通过验收符合立项要求,拨付剩余的三分之一。招标课题由市委宣传部视情况确定。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由作者自行筹集,结项要求参照一般课题。凡立项资助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招标课题除外)。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和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7、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不要片面追求申报数量;要依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规划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我部网站“南通理论教育在线”下载,或向我部理论处索取。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或16k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8、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内的课题申报,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我处。市区及市级机关的申报材料由我部理论处直接受理。 9、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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