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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细化标准 提升阶段工作成效
发布日期:2014-03-26 发布者: 阅读: 字号:[ ]

  3月25日上午,市委党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细化标准,高质完成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

  会议指出,要自觉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上级指示精神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校委领导班子要“四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听专题、带头交流。在学习教育内容上,要不折不扣围绕增强为民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保持清廉本色、坚决反对“四风”,弘扬务实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双创双争”、推动科学发展等4项专题开展学习;在学习教育时间上,要不折不扣按照上级部署,确保校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专题讨论不少于2次。校各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举办1次全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在学习教育形式上,积极运用上主题党课、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组织专题辅导报告、组织中心组学习会、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现场教育活动、组织收听收看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组织“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观看党内教育片及反腐倡廉纪录片、开展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在征求意见方面,要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交流、“三解三促”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要求访谈对象提意见、挑毛病、点问题,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参训学员和县级党校教职工的意见。对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实现化解矛盾,梳理问题,推进整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