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班优秀学员评选标准及办法(试行)
|
一、评选标准 1、考勤情况:无旷课,不迟到早退,出勤率达95%以上。 2、学习表现:尊重教员,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积极参加班组活动和学习简报编写工作,讨论交流中认真准备、踊跃发言。 3、学习成绩:结业作业、调研报告、笔试、答辩等考核环节成绩优秀。 4、纪律考核:认真遵守校规及学习纪律,模范执行党风廉政要求。 二、评选办法 1、各小组对照评选标准,按20-30%评优比例民主推荐出本小组评优人选。 2、班主任及组织部联络员会同班支委,审核本班评优人选,按25%的优秀率报教务处待批。 3、教务处将各班优秀学员名单报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核准。 三、结果应用 1、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合发文,通报学员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对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2、评优情况载入学员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