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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优秀学员评选标准及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3-04-23 发布者: 阅读: 字号:[ ]

  一、评选标准

  1、考勤情况:无旷课,不迟到早退,出勤率达95%以上。

  2、学习表现:尊重教员,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积极参加班组活动和学习简报编写工作,讨论交流中认真准备、踊跃发言。

  3、学习成绩:结业作业、调研报告、笔试、答辩等考核环节成绩优秀。

  4、纪律考核:认真遵守校规及学习纪律,模范执行党风廉政要求。

  二、评选办法

  1、各小组对照评选标准,按20-30%评优比例民主推荐出本小组评优人选。

  2、班主任及组织部联络员会同班支委,审核本班评优人选,按25%的优秀率报教务处待批。

  3、教务处将各班优秀学员名单报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核准。

  三、结果应用

  1、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合发文,通报学员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对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2、评优情况载入学员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